改变——让督导更有效的几点随想
责任督学的主要职能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价。在每月一次到学校进行督导的过程中,我们如何对学校教育教学进行督导,督导的目的是什么?
在督导的过程中,我们应从三个层面去督查,一是学校教育,二是学校教学,三是学校教师;因为通过教师的教育和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达成学校的教育事业的发展。那么如何更有效地进行督导?这里只是个人的几点随想。
一、教学观察:从观念到行动
每次到学校,都要走进课堂听课,课后还要评课。探讨的话题:
1.督导过程中,我们经常要听非本人人事专业的课,那么如何评判一堂课是否合格或是一堂好课?好课的标准是什么?
2.新技术支撑下的课堂教学改革,教师的角色如何定位?
3.姜堰率先试行“走进e学习”——翻转课堂落地行动,如何更好地实践翻转课堂?
二、教师角色:从职业到专业
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认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业的专业人员。2012年国家颁布了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师专业标准》,对教师的专业地位进行了再定位。在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教师节前夕到北师大与教师进行座谈时提出的“四有”好教师。那么,我们需要探讨的话题有:
1.督导过程中,如何对教师是否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如何评价一个教师的好与坏?称职与不称职?
2.如果实施教师资格的注册与定期审核,学校应如何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加强对教师的聘用、考核与退出等管理?
3.在某些地理招聘教师时,对应聘者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你对此怎么看?
三、转变角色:从检查到指导
督学的工作职能兼有行政督查和业务指导等职能,为切实增强督导的有效性,应注重自身角色的定位,在例行的月度督导中,重在导。切实帮助学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帮助教师专业发展,感受职业幸福。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督导的真正目的。
(相关内容见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