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按照姜堰教育“抢占现代教育制高点,提升优质品牌影响力”的总体目标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改进督导工作作风,优化教育督导工作模式,切实履行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职能,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重点工作



1.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评估工作。



20148月教育部颁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并启动实验区工作,泰州市被确定为全国7个实验区之一。根据泰州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确保年底前第三责任区所有学校皆成为实施《管理标准》合格学校,争取成为示范学校。



2.认真做好2015年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迎检工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苏教办〔200523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新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省级抽查的通知》(苏教督团〔20132号)要求,认真配合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县级自查工作,及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反馈自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力争今年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再创佳绩。



3.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均衡状况监测工作。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监测机制,按照“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和“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继续加强责任区内教育资源配置指标差异系数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监测,确保我责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始终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不断提高我责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4.配合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监测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要求,紧密配合政府及局机关相关部门,对全区上年度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标达成情况进行监测。通过监测工作深入实施,着力发现我责任区在教育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内在差距和制约因素,促进责任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朝着既定目标推进。



5.督促各学校做好学校章程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中小学校章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大力抓好责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校章程制定完善工作,确保年底前,责任区中小学校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基本建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所必备的规范合法、特色鲜明、执行有效的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体系。



6. 积极开展区域内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根据我区本轮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总体安排,依照《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文件精神,组织对责任区进行全学段的素质教育督导考核,着力提升责任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7.就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等教育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等各类专项督查、随机督查活动。



加大教育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督查力度,重点关注学生在校时间、作业负担、近视率以及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功能室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规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将进行通报和追责。



8.扎实抓好责任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扩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范畴,加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队伍建设,积极组织责任督学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交流研讨活动,提高挂牌督导工作专业化水平。健全完善责任督学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责任督学工作例会制、跟踪整改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全面提高挂牌督导工作实效。





姜堰区教育局责任督学第三责任区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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