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切实按照区人民政府督导室的工作部署,增强法制观念,践行服务理念,促进督导学校依法规范办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学校。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把握教育改革发展要求,钻研理论,学习政策,提高指导实践和服务学校的能力,为督导学校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履行督导工作职能,做好在政府、学校、社会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督导学校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学校。

3.认真参加各类专项督导、综合督导,扎扎实实做好常规督导,认真完成区教育局分配的相关工作。

工作安排

 一月份

了解2014年秋学期结束工作情况。

二月份

1.督查“万名教师访万家”相关情况;

2.督查指导“留守儿童之家”活动情况;

3.督查寒假校本培训工作。

三月份

1.专项督查新学期开学收费情况;

2.督查新学期学校常规教学情况;

四月份

督查学校德育工作

五月份

1.督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2.了解学校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六月份

1.了解学校教科研实施情况。

2.了解学期结束工作落实情况。

七、八月份

1.督查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访谈学生、家长代表;

2.督查指导校外辅导站辅导情况;

3.督查学校禁止有偿家教落实情况,深入社区进行访谈、调研;

4.督查学校暑期校本培训情况。

九月份

1.督查新学期开学工作;

2.督导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十月份

 1.督查学校安全、卫生、教育教学等工作;

 2.深入课堂,了解青年教师教学情况。

 十一月份

 1.了解学校师德师风评议情况;

 2.督查学校推进素质教育“5+2”工程情况。

十二月份

1.督查学校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情况;

2.了解学校课程整合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