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按照姜堰教育“抢占现代教育制高点,提升优质品牌影响力”的总体目标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改进督导工作作风,优化教育督导工作模式,切实履行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职能,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重点工作

1.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评估工作。

20148月教育部颁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根据泰州市、教育局区教育局工作部署,今年确保两所学校成为实施《管理标准》示范学校。

2.认真做好2015年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迎检工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苏教办〔200523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新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省级抽查的通知》(苏教督团〔20132号)要求,认真督促自查工作,及时向教育局领导汇报反馈自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均衡状况监测工作。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监测机制,按照“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和“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继续加强责任区内4所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指标差异系数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监测,确保4所学校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始终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4.配合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监测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要求,紧密配合政府及局机关相关部门,对4所学校上年度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标达成情况进行监测。通过监测工作深入实施,着力发现4所学校在教育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内在差距和制约因素,促进学校教育现代化建设朝着既定目标推进。

5.督促各学校做好学校章程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中小学校章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大力抓好蒋垛中心小学等4所学校(幼儿园)章程制定完善工作,使两所学校基本建成规范合法、特色鲜明、执行有效的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体系。

6. 积极开展两所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根据我区本轮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总体安排,依照《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文件精神,着力提升两所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推进两所学校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7.就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等教育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对两所学校各类专项督查、随机督查活动。

加大教育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督查力度,重点关注学生在校时间、作业负担、近视率以及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功能室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规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将进行通报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