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责任区共辖4所学校,分别是娄庄中学(含初中)、娄庄中心小学(含幼儿园)、白米初中、白米中心小学(含幼儿园)。2017年秋学期,本责任区挂牌督导工作将围绕教育局2017年度总体目标要求和教育局督导科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本责任区学校实际,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切实完成各项督导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紧紧围绕2017年姜堰教育的总体目标要求,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要求,不断改进督导工作作风,切实履行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职能,不断提高督导实施水平,为本责任区内挂牌督导学校在规范办学、素质教育、特色建设等方面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更好地督导服务。
二、督导要点
1.督促、指导责任区内学校充分做好校本培训和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认真做好迎接国家、省市督导专家组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
2.督促、指导学校认真制定学年度工作计划,注重抓好落实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督查责任区内学校课程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学校开齐、上足、教好国家规定课程,切实做好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应用。
3.督查、指导责任区内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治理教师违反教育部“六条禁令”等工作。
4.督查、指导责任区内学校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和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注重从学校管理的实效与学生成长的要求出发,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预防控管教育,切实营造优良的教育环境和学习氛围。
5.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国家级现场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6.对各学校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进行常规督导。对弹性上放学、弹性作业统筹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7.督促学校做好改薄迎检工作,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8.帮助学校发现、诊断存在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联系相关科室帮助解决办学中存在的建设问题。
9.受理、核实责任区内学校相关举报和投诉,及时向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并督促学校及时整改。
10.督促学校做好年度总结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