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不断改进督导工作作风,优化教育督导工作模式,切实履行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职能,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加强督导,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快速有效发展。
2.重视反馈,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实施。
3.及时总结,努力提高督导水平。
三、具体工作
1.督查安全卫生工作
安全是学校的第一要务。在学期开学初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开学工作的食堂、安全、卫生、宿舍的专项安全督导。
2.督查方案计划落实
计划是行动的指南。在学期开学初,督查学校课程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各校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规定课程,重点督查了解学校德育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完善情况、德育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情况以及德育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学校按《泰州市中小学校章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着手制定完善学校章程。
3.督促学校做好创建工作
督促指导学校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示范校或合格校评估申报及自评工作;督查、指导责任学校做好党建文化品牌创建工作。
4.督查学校治理有偿家教及乱收费情况
督促学校抓好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专项治理工作、乱收费治理工作;督促学校认真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强化督查有偿家教治理。
5.督查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督查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督查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督查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督查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6.督促学校及时整改提升
将督导活动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处理和解决责任区学校违规办学的群众来信来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随即督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