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整改通知书

 

姜堰区叶甸中心小学学校: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612日对你校大课间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你校存在的问题如下:

 

学校大课间活动组织有待加强,活动内容比较单一。

 

请你校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以改进,并将整改情况于一周内书面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责任督学(签字):王益明  窦如强

学校负责人(签字):张秀华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