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整改通知书

姜堰区叶甸初级中学学校: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319日对你校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你校存在的问题如下:

1、学校大门口两侧周边环境较差,存在较多居民生活垃圾。

2、学校大门东侧存在垃圾箱,影响学校环境卫生,建议与有关部门联系移开。

请你校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以改进,并将整改情况于一周内书面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责任督学(签字):王益明  窦如强

学校负责人(签字):丁罗英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