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整改通知书

姜堰区叶甸初级中学学校: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415日对你校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你校存在的问题如下:

1、学校南侧河边刚完成的防洪墙附近建筑垃圾的清理与环境整治。

 2、食堂门口上沿水气较重,为排除安全隐患,火表与触电保安器需移开。

请你校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以改进,并将整改情况于一周内书面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责任督学(签字):王益明 窦如强

学校负责人(签字):丁罗英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