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天,阳光来串门

多少年里,我一直讨厌过冬天。尤其是自从进了这个学校当老师后,我更加讨厌过冬天了。

最近几年,我所在的办公室因为背阴,阳光仿佛畏罪潜逃的罪犯,难得露一次面,使得办公室里阴沉得像太平间。东南西北风倒是不请自来,从早到晚,从四面八方,透过门窗源源不断地输送冷气。要是在夏天,冷气吹送,凉爽宜人,真是求之不得,可这是货真价实的冬天。对于办公室里的桌椅而言,它们毫无感觉,自然毫无畏惧,可对于大活人我来说,就不太妙了。我们办公室也有一台空调,但学校坚决要锻炼我们的耐寒力,提高生命质量,从不肯开启。此外又没有别的取暖妙招,不像学生在班上,一个班上几十个人,人多温度高,倒也不冷,于是我们的取暖真的靠抖了,可抖除了让人以为得了帕金森病,或是打摆子,并不能战胜寒冷,只会更冷。因而这样一个场景出现了,每天我们都像蛇一样咝咝地倒吸寒气,像刺猬一样缩着身子,冬天真难熬。所幸的是,我所在的地区地处苏中,冬天还不是太冷,最多零下五六度而已,要是像北方那样,零下一二十度,估计早成超市里卖的冻肉了。这是白天在学校里的情况。

前几年,我所住的宿舍虽然很霸道地占据了一块比较开阔的地方,前面没有高层建筑阻挡,但我的宿舍也背阴,终年不见阳光,最关键的是北面的一扇窗户不密封,根本挡不住北风的长驱直入,室内外温差没太大区别。在零下三四度时,我那因懒惰未倒掉的洗脚水,经过一夜都能结上一层薄冰。如果没有被子,一夜过来,估计我也跟这盆洗脚水一样的命运了。当然,宿舍还是比办公室略好一点,在办公室里再冷,我最多抖几下,或手插在袋子里走几步,跺几下脚;在宿舍里,我可以钻进被窝,用被子来取暖。但这也是有条件的,只限于晚上有用,因为中午睡午觉,最多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通常被子还未捂暖,脚尚冰凉,已到上班时间,还得哆嗦着起身穿衣,不太划算。只是,晚上睡觉,当西北风大逞威风,撼动门窗时,我那露出被子外的脑袋,明显感觉一台小电风扇在工作着。第二天早上,不变成面瘫口鼻歪斜,实属万幸。

所以,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寒冷像胖子身上怎么也无法甩掉的赘肉一样形影不离。

去年,我们搬进了新宿舍。新宿舍的居住环境比原先宿舍还不如,以前宿舍的窗子还能关起来,新宿舍的窗子却关不严,缝隙大得可以伸进半个手指。唯一胜于原先宿舍的是,这次终于是朝阳了。天气晴朗时,太阳能从早上八点多,一直到下午四点多,都在我们这排宿舍前逗留不去。但是,因为宿舍结构的问题,太阳只能照到门槛,宿舍里面,乃至床上都成了禁区。但,这也让我满足了。

有了阳光,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冬天洗衣洗菜,水的冰冷是对手的一种折磨,冻得麻木时简直想把手扔掉或者将衣物扔掉。而在阳光下干这些活儿,则如同戴了一层无形的保暖手套,从容多了。在以前的宿舍时,洗好的衣服都是晾在宿舍旁边的一个大厅里,因为没有阳光,都是靠自然阴干,夏天温度高,衣服晾一天也能干,但到了冬天,遇上阴雨天,一件衣服即便晾一个星期,也不能干透,穿在身上很不舒服。要晒被子,除非顶在头上站到楼下有阳光的地方。现在,阳光就在门口,衣物想什么时候晒就什么时候晒,当然,还可以晒月光。

对我来说,最大的享受是中午回宿舍的这段时光。正午时分,正是一天里太阳最热情的时候,吃完饭后,我便搬一张凳子,坐在门口,尽情享受一下日光浴。这时,太阳澄明的光芒如同细密无形的金线织成,厚厚实实地将我包围,温暖的感觉如不断涌动的细流,从每一个毛孔里渗透出来。不仅手可以从袖子里伸出来了,连脚也无需鞋子的庇护,可以赤足接受阳光的按摩。气温回升时,温度可达十多度,有时甚至需要卸去厚厚的棉衣,不然晒一个多小时,热汗直冒,都有捂出痱子的可能。至于说如此高的温度,对于肤色比黑人略好一点的我来说,完全不用担心晒伤,我有一身保护色。然而,这样的时间终是短暂,一点多时,我仍然要再次坐进那间冷冰冰的办公室。

冬天的主旋律毕竟还是寒流与风雨,这样的晴朗天气,一周里能持续三天就不错了,太阳就像亲友到家里串门似的,聊上几句或吃顿饭就走了,不会长住下去。不过,这也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