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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学与转学政策的答复
2016-06-14 10:55:02

一、新生入学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第六条: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中途转学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一)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

(三)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五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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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今年10月份在泰州上海大花园(是泰州实验学校的学区房)买了一套房,明年4月份交房。如果我明年4月份把我儿子的户口迁到泰州之后(我儿子目前10 岁,在兴化上小学4年级),所有手续齐全,是否可以办理转学手续,将我儿子从兴化转到泰州实验学校上小学4年级?

   答:学区划分是针对入学新生而言,并不包括转学学生。目前泰州实验学校各年级生源已满,无法再接纳学生插班。建议家长最好让孩子在原学校就读。如确需转学,可以自行联系附近其他学校。谢谢!

                 ----摘自《泰州教育网》热点解答

发布:办公室